住建部: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将可缴存使用公积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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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9 17:37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新京报快讯(记者邓琦)住建部今日(6月9日)表示,为更大程度地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工作生活提供便利,目前住建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调研,总结各地出台的在大陆工作台湾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。近期将在借鉴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制定出台全国性政策,进一步明确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,支持台湾同胞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,增加资金积累,提高购租房能力,在大陆实现安居。
此前,福建、上海及扬州、中山等多地先行先试,陆续针对在大陆就业台湾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出台政策措施,以支持其在大陆买房、租房。
2017年5月,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《关于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鼓励用人单位为台湾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,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、使用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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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9 21:36:0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无论是不是沙发都得回复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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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25 23:26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你哈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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